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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友誼大橋

推行最低工資,好心做壞事。

自從今年初起,本澳最低工資法例生效之後,凢是大廈保安和清潔的僱員,其最低工資為時薪$30,即日薪$240。


本澳民情是一個慢熱的社會,當初在公開諮詢的階段,大家對新規定都不置可否,於是法例就這樣通過了,到執行起來的時候,經營大廈管理的公司就要依法給員工加薪,自然地費用就轉嫁到大廈小業主身上。好啦!這回大家就肉疼了,不是嗎?誰人甘心要多付錢?


為此,大廈業主委員會就要召開會議向各位小業主解釋說,這是法例的规定,必須要遵守。大媽們根本不聽你那一套,來來去去只重複說,大廈的管理工作做不好,看更晚上躲在一邊睡覺,如何如何....除非改善服務,根本不值得加工資這樣那樣。


大媽大爺都講得冇錯,管理公司未有盡責管好員工,令到工作表現不如人意,由於過去收費不高,業主們縱有不滿,只是看在收費相对平宜,也只有隻眼開隻眼閉算了!但係,今次就不一樣了,大媽們只認定,要加管理費就必須先改善服務質素才物有所值。


一人一把咀,如何收拾得了?我作為管委會一員,在大廈事務方面,我的話語權就只有一票那麼多,很可能比大媽還要少。


我說,你們以為管理公司豬籠入水,賺盡你的錢嗎?人家已經向你列明帳目,收支多少賺了多少,你心中有數,你如果在這個問題上卡死他,管理公司就很可能退場不幹,到時候你出來管嗎?


此話一出,一位福建大媽馬上有反應。她說:“佢走由得佢走,我哋自管,只不過是掃地搞衞生,我哋自己做”,原來她早有打算。
看來福建大媽的心中認為,要管理好一間大廈,只是掃地搞衞生而已,難怪她信心十足啦!


於是我就向她提問了,我說:“只是打掃地方那麼簡單嗎?”,“公共地方日常維修你要做,升降機故障困人你要處理,甚至半夜三更有人拍你家門說坑渠淤塞屎水橫流,你都得马上處理,你還有興趣自管大厦吗?”大媽無語了,我還未說完呢,“你有準備一筆錢來墊支日常的支出嗎?例如水電費、保險費、升降機保養費之類,因為有好多人不繳交管理費哦!你得準備一筆資金來周轉,否則電費不交就停電,你想爬樓梯回家嗎?”


福建大媽徹底沉默了,真是無知則無畏。事情擾攘了一段日子才算是勉強處理了。


最近,我住處的大廈管理員向管委們訴苦說,老闆已經兩個月沒發工資了,聽完之後我就想到,當局這次又要好心做壞事了。


大廈員工的工資是加了,管理員的懶散態度依然故我,這些都是意料中事,問題不在這裡,而是老板財困,工資發不出去,很大的原因是住戶沒有按時繳交管理費,一直拖著,公司人事費用增加了,老闆墊支不了,長期就會支撑不住。這類情況,恐怕不是個别事件,我相信類似個案,在本澳其他地方都會有。


在澳門有不少房屋是賣出去以後就一直丟空的,很可能業主都住在外地呢!炒房多而住房少,不住就不交管理費,人性每多如此,你說管理公司的呆帳該怎麼收回來?這麼說大廈還管得下去嗎?


澳門有自己的特定問題,長期欠費不交,循法律途徑追討又曠日持久,還要支付律師費呢!政府有冇想過這些問題?只嘆當局立了法,其他就不管了,以為將問題扔給業主委員會就萬事大吉,結果就讓僱主捱不下去,應了經濟學家張五常所說,政府製造出一批失業大軍,此之謂好心做壞事,真是一法興就一弊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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