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談及我的家務助理之前,先說一段三十多年前的往事。
澳門人習慣稱呼家傭為工人(criada)葡語老師聽到我使用這個詞,馬上表現得很不以為然,她認為稱呼帶有岐視成份,應該使用一個中性的叫法,要稱呼為empregada(僱員),理由是她們只是幫助僱主打理家務事,好釋放家中的勞動力,這樣就可以讓家庭成員到公司上班賺錢,那是各司其職,職業無分貴賤,故此不應該使用帶有階級岐視的字眼來稱呼她們。
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,在當時的歐洲已經視為理所當然,真不知道精神文明在這些年來,我們進步多少?慚愧得很,我也文明不了多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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