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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太 “講大咗”


在講到正題之前,我想引述2011.3.10 一段香港傳媒報導:

【明報專訊】過去曾兩度批評行政會議  召集人 梁振英   不適合當特首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 ,昨日口風突轉,直言過去是「講錯嘢、講大咗」,並讚揚梁振英積極進取,又以跑馬比喻選特首,應「畀機會佢跑吓」。


看完上面一段報導內容之後,使人感到說話不恰當有時候係好有殺傷力,特別係一些具備特殊身份與地位的人,說話就更應該謹慎,因為他們的說話多少具有一定的份量 。范太的說話,雖不致於「一言而為天下法」,但是仍須慎而重之。


范太早前曾經對傳媒說 “梁振英不適合當特首,言猶在耳,最近在北京兩會期間卻對記者說,以前 “講大咗。須知道,有些說話唔會咁隨便就 “講大咗,除非係 “飲大咗


我認為范太在評論梁振英不適合當特首這件事情上,在說話之前應該要想到以下幾點:
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自己的身份 (全國人大常委)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什麼場合講 (對住記者講,即係對住全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界講,而唔係閂埋門同班friend ,講咗冇   乜人知)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針對誰? (香港特別行 政區行政會議召集      人梁振英)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講的內容是否有理據支持?




雖然范太借今次在北京兩會的機會 向記者更正往日的言論,但係已經說出口的話猶如已潑出的水,可以收得回來嗎?我倒不是說范太對梁振英的評論是對或錯,關鍵是她沒有提出理據,她沒有交待何以梁振英就不適合當特首?如果是一般市民做的評論倒沒所謂,大家只當佢發噏風便算數,但係出自范太 (全國人大常委) 之口,而她又不解釋清楚,就難免給人太多想象空間,對梁振英公平嗎?


今次范太說自己過去 “講大咗,我又怎知道今次會不會又再 “講大咗。因為她曾經兩次批評梁振英不適合當特首嘞!。所以,如果說范太今次所講的是真話,就真係「揾鬼信」。


再說 ,梁振英如果有興趣競選特首 ,需要任何人 「畀機會」嗎 ?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只要年滿四十周歲的中國藉香港永久性居民,只要他()依法取得足夠的提名票數,就可以成為合資格的特首侯選人,至於他是否 “積極進取” 都不是問題。當然,亦無需要任何人「畀機會」,只要唔好在一開始就出口術將佢打殘,就很足夠了。


03/11/2011 07:06 pm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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