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的 “交通安全推廣月” 已經在10月23日啓動。在此,我先介紹一段交通事務局網頁內對該活動的稿件內容,他是這樣說的:…. “藉以宣揚自覺守法的道路使用文化,營造一個安全、禮讓和暢通的交通環境。”
然而在 “交通安全推廣月” 閃亮登場這刻, 澳門街就發生兩宗有人傷亡交通惨劇,接下來我就摘錄這幾段新聞如下:
2011 年10月23日澳門日報 冇掣旅巴硬撞五車串燒
2011 年10月24日澳門日報 老婦遭旅巴撞飛危殆
2011 年10月26日澳門日報 騎士遭失控巴輾斃
這幾宗交通事故來得真巧合,似乎係向交通事務局贈慶,連日來公交問題都已經成為澳門電台的晨早節目,市民爭相談論的熱門話題。
市民從來都只係抱怨公共服務沒有做好,要求政府或各公共機構改善。而節目主持人講得最多就係“希望”兩個字,意思當然係希望政府改善服務啦。之不過,這兩個字我更加理解為,我等你(政府)來做。我們習慣翹首以待,好吧!大家齊齊等吧,反正有的是時間。
說回來,公交服務屢出意外,必然事出有因,我姑且探討一下問題的成因。
自從巴士服務模式改變之後,巴士公司的收入,再也不是來自搭客的投幣,而係由政府向巴士公司支付公交服務費。而搭客上車投幣或刷卡的收入就歸入政府口袋,與巴士公司無關。
至於政府同巴士公司之間的收費計算方式,聽講是按照行車班次來計算。
交待完一些基本資料之後,各位可曾想到,如果真的按照這種合約模式運作下去,久而久之,將會有那些可能的後果。
我估計上面涉及公交服務的不幸事件,很有可能都是這種運作模式衍生出來的惡果,耳聞有巴士司機對乘客說,受公司當局規定,不可以停車久候,於是巴士到站,就變得匆匆來匆匆去,搞到多少市民在澳門電台反應,乘客在車站揮手追車都叫唔停。我親耳聽到市民在電台投訴許多次,說上落車時險象環生,人未完全落地就開車,這些行為我完全相信是真有其事,因為我曾親眼目睹過。
那麼,究竟巴士公司何以分秒必爭?很明顯就係忙着刷新行車記錄,因為收益係同行車距離有關,同乘客多寡無關。說白一點,那怕乘車上車時,少投幣甚至不投幣,對巴士公司而言,又有什麼關係?
巴士服務確實係日走下坡,有電台聽眾說,她乘巴士往媽閣總站的途中,車在司打口一停就係十分鐘,原來司機去了買飯。這種現象如果發生在鄉下地方就無可厚非,但係出現在今天的澳門,就令人非常詫異。
當然,我不認為這是司機的責任。顯然,公司的管理層就沒有重視過司機的食飯問題。聽到一些司機向電台回應說,公司交帶站長替司機買飯 (站長要兼職代司機買飯,這種現象, 只怕找遍全世界都冇先例), 買好後待司機到站時就遞過去。
看情形,司機有冇飯開,就很在乎站長是否準時去買飯咯!這就難怪上文所說,司機要停車十分鐘去買飯嘞!否則去到媽閣總站,遍地荒凉,在只有半小時的午飯時間裡,你叫司機何處買飯去?
這是什麼企業管理思維,都已經是何年代了,還流行這種鄉村文化?商人在追逐利潤之餘,就不能為員工福利多設想一些? 再說,在這樣一個條件下,你巴士公司當局,能期待員工可以提供出色的服務?
在我們驚覺巴士服務水平下降之時,大家不妨多想一想它背後的原因。只要知道題所在,才能談得上對症下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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