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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業交易過程中,賣家的行徑莫明其妙


在物業交易過程中,賣家的行徑莫明其妙
2012年11月14日下午8:07公開累積瀏覽 77

俗語有云:「生意不成,仁義在」,談不成生意,多數皆由於價錢談不攏,如果
價錢談妥,其他一切易辦。假使真的談不妥,亦留得交情,好日後有机会再次
交易,生意人說話与辦事處處表現圓滑有商量,有時候明知是虛情假意,只少不會破壞心情。以下這個交易,買賣双方卻鬧得不歡而散。



賣方李先生把拱北夏灣區的一套單位委託地產中介放盤,一套40平米的全開放式住宅要價40萬,平均每平米才一萬元,算是筍盤。

經過地產中介人的撮合,買賣双方在中介人面前商談細節,買方對錢沒有異議,剩下來只待双方簽約、下訂金、繳稅、辦公證手續、最後就是双方簽名轉讓產權



當李先生聽罷這些手續的程序,就表現得很不耐煩,他似乎對這方面並無認知,以為手續很簡單,只要談妥價錢,先收足錢,在約定的日期,双方在官方面前簽名了事,這怎麼可能呢?


事後分析,估計李先生係擔心中介人夥同買家設局欺騙他,故意將交易手續弄複雜,設陷阱讓自己踩。 有了這些顧慮,李先生就向買方提出要收齊樓款才辦過户手續。當時,買方、賣方、中介人三方在場,花了冗長時間,就是談不妥付款的細節,無論地產中介人如果解釋行規的做法,都未能釋除賣方李先生的疑慮。


中介人對李先生說:「你簽合同後先收訂金,餘款在轉名手續辦完後買方馬上一次過付清。」

「物業已經轉了名,萬一佢唔付尾數点算呀上!」先生很擔心這一點。

中介不厭其煩的安撫李先生:「轉名後當局會發回一張回執,憑這張回執
辦理物業登記,而回執會由你保管,沒有這張憑證,買方係無法完成物業
登記手續的。」

中介人繼續說下去:「待轉名手續一辦妥,三方人員馬上到銀行轉帳
過户,當錢打進你戶口之後,再交出回執予買方不就可以了嗎?你有乜
好擔
心呢。」


無論費盡多少唇舌,都難解李先生的疑慮,他已先入為主,認定此中存有莫大
風險
於是,中介人問他,到底該如何做法才令他滿意。於是他就改為要求
買方提現款40萬,在簽名過户那一刻馬上交付。

這回輪到買方反對了,大拿拿幾十萬現金隨身,講笑咩。

「好多咩!」:李先生不以為然。






在傾談過程中,中介不忘提醒他,假使成交之後要帶同老婆出席過户手續。
李先生說:「物業是我個人名下,簽名過户為何要老婆到場?」

中介人:「咦!你老婆唔嚟又点得呢?萬一日後你老婆話你瞞住佢賣咗
層樓点算呀!」


李先生就揾理由推搪:「老婆行唔開,要揍仔!」

天呀!人一生之中能賣幾次樓, "老婆要揍仔行唔開"都係理由?

李先生表現得不近人情,完全不願按照合理程序辦事,始終堅持先收錢,再
辦手續。
於是中介人就反問他:「你既然不相信對方,難度對方又能相信你嗎?」

言下之意,萬一你收齊錢之後人間蒸發,人家怎麼找你完成轉名手續?

李先生回答得也妙:「我住在香洲,房產證上有我地址,隨時可以揾我,
走得了人走不了屋。」




首先,李先生沒有在事前做足功課,先了解一下二手物業市場的交易慣常
做法,當聽到中介的說法之後又將信將疑,最後就乾脆不理別人,純粹求他人
按照自己方式去做,而完全不理

一把年紀卻表現出小孩般的任性,此人不是渾球又是什麼?如果他表白
說,自己對行規不熟識,有待多方打聽、核实了之後再作交易。冇問題,
這樣大家都好過過
一些。偏偏這個渾球就係要將事情搞到冇彎轉,還埋怨別人為何不相信他?
區區幾十萬元而已。



說話至此,顯然交易是談僵了,李先生完全沒有妥恊餘地,此人認真難搞,
結局就係不
歡而散。中介人談到喉乾舌燥之餘,最後還是談不成買賣,
佣金無望,就顧不了禮貌,聲線也就拉高了,
結果可想而知。
李先生對中介人與買家的不信任,到底從那裹看出端倪呢?就從李先生
的一
句話顯露出來的,當双方快要鬧翻的時候,他就說:「我本來就冇將
個盤交俾
你地xx地產去放,但係就唔知你地何以消息咁灵通,主動打電話
揾我。」


聽佢咁講,旁人都覺得啼笑皆非,中介人大抵覺得,你又何必在意買家由何人介紹呢?生意談得成才是最重要啊!


整個談話過程李先生都沒有設身處地,從對方的立場去想事情,而只會
提出不合
理要求,但係就莫明其妙。反而,如果他有種大可以咁講:
「市場現在求過於供,
我就是要先收錢後交貨」。OK!這句才是人話。


强國人的素質怎麼那樣參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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